深圳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加強中、高考期間噪聲污染管理的通告
2021-05-24 11: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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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沃藤環保
各有關單位和個人:
2021年全國高考及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全省中考及初二學業水平考試將在6月陸續舉行,為給全市廣大考生營造一個安靜的備考和考試環境,依據《深圳經濟特區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六十九條的規定,中、高考期間我局將對噪聲污染實施特別管控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高考考前一周(5月31日-6月6日)和中考考前一周(6月19日-25日)備考期間,高中學校、初中學校和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居民區)周圍直線距離300米范圍內,全天24小時禁止從事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以及室內裝修作業、環衛消殺作業、商業促銷廣播、文化娛樂擴音、機動車鳴笛等其他各類產生噪聲影響的生產、經營、娛樂行為。
二、在6月7日-11日和6月26日-28日考試期間,考點周圍直線距離500米范圍內,全天24小時禁止從事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以及室內裝修作業、環衛消殺作業、商業促銷廣播、文化娛樂擴音、機動車鳴笛等其他各類產生噪聲影響的生產、經營、娛樂行為。
三、5月31日-6月28日,中午(12:00-14:00)和夜間(22:00-次日7:00)時段全市范圍內禁止從事產生噪聲的施工作業,生態環境部門不予辦理準許中午或者夜間施工作業證明。
四、在備考和考試期間,全市應嚴格管控影響考生學習、休息、考試的各類產生噪聲的活動,除需嚴格遵守上述限制性規定外,在限制范圍和時段外產生的噪聲應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限值。
五、搶修、搶險、應急作業應預先評估對考試的影響程度,采取合理措施嚴格控制噪聲排放,并及時向受影響的考點預警、預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特種車輛在考試期間非必要禁止在考場周邊鳴笛、報警。
望各單位和個人嚴格遵守本通告規定,積極配合做好高、中考期間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特別管控期間,我市生態環境執法部門將加強對施工工地和其他各類噪聲污染源的監管執法,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并在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廣大市民如發現違反法律、法規和本通告規定的行為,可撥打12345或12369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通告。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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